2026年4月17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作为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对阿莱德《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保荐代表人审阅报告,查阅公司会议文件、业务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阿莱德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阿莱德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兴业证券认为,阿莱德已建立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其内控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时提请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升内控有效性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