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顺利召开,多项议案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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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7日,新洁能发布《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3月27日刊登会议通知。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4月16日10点在无锡市新吴区新晶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436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5,873,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5.6211%。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票占99.5481%,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票占59.230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占99.674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占99.6084%;《关于选举贡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票占98.7535%。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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