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杭可科技发布《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2年3月至4月,公司经过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等审议,确定2022年4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8元/股的价格向245名激励对象授予32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4月28日及2026年4月2日、4月14日,公司相关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30%或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40%,归属比例为25%。若未达标,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公司未满足该业绩考核目标,本次将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