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强化公司治理保障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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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6年04月修订)》。

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职,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等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在任职资格方面,明确了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提名人应了解被提名人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审查候选人资格。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任期内可辞职或被解除职务,比例不符规定时需六十日内补选。

职责上,独立董事需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还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履职时应亲自出席会议,对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持续关注相关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工作条件、知情权、费用承担等,还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给予相应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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