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04月修订)》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为内幕信息监管等日常工作部门,未经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外泄内幕信息。
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的信息,《证券法》相关条款所列重大事件属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高监等多类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应及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按要求登记报送,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股东、实控人等相关主体研究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时需填写档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违规者将被追责并报送监管部门。同时,要做好档案及备忘录信息的补充完善和归档工作。
此外,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应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全体相关人员需控制信息知情范围,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谋利,违规者将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