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南方精工董事会负责建立、实施和评价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
评价结论表明,在内部控制报告基准日,南方精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也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管理、销售、采购等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市场竞争、原材料波动等风险领域,涉及的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达100%。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结构,在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销售与收款等方面也有有效举措。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明确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也无未完成整改的此类缺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南方精工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银河证券经核查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合规有效,自我评价报告较公允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