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制定董事与高管薪酬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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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2日,劲拓股份发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对等和坚持长远利益原则,实行总额预算管理,以去年实际水平为基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确定当期预算,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实施考核等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原则上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季度支付;非独立董事根据情况领取相应岗位津贴。董事履职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用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与支付以绩效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部分绩效薪酬延后支付。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公司盈利状况、架构调整和岗位变动等。公司还可设立临时专项奖励。

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离任人员根据实际任职期限及绩效评价结果核算薪酬。如因财务错报等需追溯重述财务报告,应重新开展绩效评价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纪违规的,公司将根据情节减少或停止支付未发放薪酬,追回已支付部分。

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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