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ST宇顺发布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会于4月8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举行,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嵇敏主持,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6人,代表股份108,92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52%。其中,中小投资者203人,代表股份12,162,819股,占4.3399%。现场出席4人,代表股份96,758,581股,占34.5253%;网络投票202人,代表股份12,162,719股,占4.339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108,861,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18,701股,占0.0172%;弃权40,909股,占0.0376%。中小投资者同意12,103,20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99%;反对18,701股,占0.1538%;弃权40,909股,占0.3363%。该议案获得通过,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