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8日,瑞丰光电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3月30日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公示期为3月30日至4月8日,期间无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及相关合同文件。
核查意见显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基本情况属实,均为公司重要岗位人员,不存在不得参与激励的情形,包括外籍员工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