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4日,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本次重组中,*ST宇顺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正嘉公司、凯星公司、汇之顶公司购买申惠碧源、中恩云科技、中恩云信息100%的股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在实施情况方面,三家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均已过户至*ST宇顺名下,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及交割已完成。*ST宇顺已支付60%的交易价款(共计20.1亿元),并向监管账户支付暂存交易款项2亿元。按照约定,*ST宇顺尚需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监管账户付至总交易对价额的95%,即9.725亿元;在标的公司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交易价款余额1.675亿元。
此外,本次重组实施情况与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标的公司人员变动已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且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相关合同和承诺均正常履行,后续*ST宇顺需完成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各方继续履行相关协议和承诺,*ST宇顺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