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4日,*ST精伦发布关于收到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截至2026年4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5亿元,已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7日开市起停牌,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相关期限届满或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上交所将根据审议意见作出决定。
上交所对公司提出相关要求,包括及时披露并提示风险、做好终止上市工作;董事和高管应勤勉尽责,维护公司经营和股东利益;摘牌前继续遵守相关规定并披露重要信息;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安排和信息披露,确保摘牌后45个交易日内可挂牌转让。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信息为准,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