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3日,宁波精达发布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刘锡琳、唐曙宁、赵升吨、邬建明的任职经历、持股情况及其签署的自查情况表等文件,董事会认为,四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宁波精达评估2025年独立董事独立性,四人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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