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多项议案高票通过,激励计划等获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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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结果召集,并于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股权登记日为3月27日。会议于4月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15:00在公司如期举行。

现场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持有公司股份23,285,066股,占比24.8241%;网络投票股东共153名,代表公司股份8,895,765股,占比9.4837%。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四项议案均获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议案》,同意32,152,792股,占比99.9128%;《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0,204,802股,占比93.8596%;《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30,210,602股,占比93.877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30,210,602股,占比93.8776%。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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