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创世纪发布《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该激励计划已履行多项程序,2025年2月27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月28日至3月9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3月17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年4月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3月1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明确归属期起算日和归属期间。
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激励对象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根据授权办理实施事宜。
本次激励计划主要调整内容为明确归属期起算日和归属期间,其他内容与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公司将于2026年4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相关文件,并将根据实施进展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