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石大胜华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
在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方面,于2025年12月31日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也与公司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上,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单位、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2.27%,营业收入合计占比97.40%。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信息化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关注项目管理等领域,且不存在重大遗漏和法定豁免。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也无未完成整改的相关缺陷。
2025年,内部审计围绕公司年度战略目标,聚焦多领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推动实施。2026年,内部审计将继续以年度战略目标为引领,推动内控审计嵌入业务流程,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和经营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