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兆易创新系由北京兆易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2012年12月28日注册登记,201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6年1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相应程序。股份转让方面,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H股转让有特定格式要求,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股东享有获得红利、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履行监督制衡等职责。
公司设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对公司负责。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采用人民币记账,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均有明确规定和程序。章程还对通知和公告形式、修改章程情形等内容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