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安路科技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中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变更后,将按照《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前期规定执行。公司按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准则。
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规定,企业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实物的,应将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处理。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出售的,收取对价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未出售的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符合条件的标准仓单,可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且后续不得撤销该选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