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帝尔激光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性。
评价结论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报表的100%,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战略风险等重点高风险领域。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开展评价工作,并确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未来,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制度并及时调整,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