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四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修订及实施,结合证券监管机构2025年发布并施行的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已修订的《公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稿)》更名并对部分条款做出修订。
修订内容包括制度名称删除“监事”相关表述;部分条款依据新法规调整适用范围、申报程序、禁止转让情形等规定;统一将涉及“监事”的文字删除,同时将大写的数据统一修订为阿拉伯数字;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未在表格中对比列示,原制度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