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9日,中润光学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适用于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公平公正、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长远发展原则。
管理方面,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人力资源、财务及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实施。
薪酬构成上,外部董事领股东会批准的津贴,不参与内部绩效考评,履职费用公司承担;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相关制度确定,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中长期激励方式依实际情况和法规确定。
发放方面,外部董事津贴按季度发,内部董事和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细则发,且部分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考核后支付。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
止付追索方面,财务造假等情况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违规造成损失的,减少、停发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薪酬调整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依据包括公司盈利、战略等情况,董事薪酬调整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