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9日,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该激励计划自2021年11月启动,历经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离职,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此次,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5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资格,其中4人因离职,1人(谢竹虹)公司认为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双方就首次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有争议在仲裁和诉讼中。公司将注销492,00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数量从8,123,875份变为7,631,875份。
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获必要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和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