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合格,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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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8日,安洁科技发布《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赵鹤鸣先生、马志强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李国昊先生的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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