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0日,彤程新材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规则明确,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报告、利润分配等职权。对外担保、重大交易等特定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案应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通知应充分披露提案内容,明确会议时间、地点等信息。
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此外,规则还对会后事项、规则修改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