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2日,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人数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成员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等。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
会议为不定期,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保存十年。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