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2日,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3年4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6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作废、归属及行权等相关议案。
因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51元/股,授予数量为2,092,104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36元/份,行权数量为4,893,336份。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归属及行权条件已成就。此外,4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14,959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24,554份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并注销。
律师认为,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