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亿晶光电4月26日发布公告,公司、预重整引导人于4月26日与产业投资人宁波瑞廉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协议,产业投资人合计投资金额为8.19亿元,以1.8002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转增股票不低于4.55亿股。
公告显示,宁波瑞廉出资7.19亿元认购不低于3.995亿股,中润光能出资1.00亿元认购不低于0.56亿股。本次投资对价按本协议签订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60元/股的50%确定,即1.8002元/股,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产业投资人承诺,自其根据重整计划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根据协议安排,待公司重整完成后,宁波瑞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华玲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瑞廉与中润光能在其所持转增股票的法定锁定期内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产业投资人及后续指定的财务投资人投入的现金将用于依据重整计划清偿债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大生产经营等。
产业投资人联合体由宁波瑞廉与中润光能组成。宁波瑞廉成立于2025年8月1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毅合鼎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华玲女士。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母公司鼎一投资是专注于困境企业投资及运营管理的资管平台,累计投资规模近300亿元。中润光能成立于2011年1月11日,注册资本3.60亿元,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片和组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控股股东为龙大强,实际控制人为龙大强、孟丽叶夫妇。中润光能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营业收入为208.38亿元,净利润为16.81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13.20亿元,净利润为-13.63亿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74.65亿元,净利润为12.04亿元。
根据协议,在常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7日内,产业投资人需将全部投资资金一次性支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已支付的5000万元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资金)。重整完成后,产业投资人有权提名全部董事人选并改组董事会。
公司表示,本次《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若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重整成功,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同时在引入重整投资人后,注入增量资金,恢复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