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指标体系对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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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措施,对未来五年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

11月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提问:《规划》提出,要完善以质量和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主要指标表中列出了八项主要指标,请问设定这些指标有何考虑?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表示,“十四五”知识产权主要指标体系是未来5年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目标的具体量化体现,对推动和实现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指标体系涉及创造、运用、保护这三类共8个指标,最重要的特点是体现出质量和价值导向,并体现国家发展需求,这些指标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指标有机衔接。

葛树表示,指标与“十三五”时期相比,延用指标2个,改进指标3个,新增3个指标,形成创造、运用、保护三类指标“2+4+2”的整体格局。具体来看:

一是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设置“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两个指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这个指标是我国“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之一。与“十三五”时期“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相比,该指标重点突出“高价值”,有利于引导专利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这一指标反映我国海外专利布局情况,替换“十三五”时期“PCT专利申请量”指标,该指标涵盖PCT和巴黎公约两种申请途径,获得的专利更加全面,同时,从测度申请量转为测度授权量,更能体现创新质量。

二,围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设置“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融资金额”“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四个指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直接体现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融资金额”这一指标反映了知识产权增信增贷能力,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创新型企业融资发展作用。“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这一指标不仅体现我国知识产权海外影响力,也体现高质量创新成果引进利用的情况,有利于促进营造更完善的国际知识产权贸易环境,优化知识产权进出口方式和结构。

三,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设置“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两个指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指标反映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观满意程度,有利于引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塑造更优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这一指标反映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专业性、审判质量与效率,有利于引导知识产权司法水平提升。

责编: 爱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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