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被划重点”,2021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申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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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3月31日,张江科学城发布《关于启动2021年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政策受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面对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张江科学城或张江核心园内、且符合科学城发展导向的单位,提升科学城环境和功能而实施的重大项目。

《通知》显示,此次在线申报和书面材料递交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从2021年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政策申报指南上看,其中涉及集成电路的资助事项包括: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年度研发费用 500 万元以上、且保持较高增长率的企业给予支持。

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为: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0%以上的企业,给予年度研发费用10%、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同比增长率在30%-50%企业,给予年度研发费用5%、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每家企业的支持次数不超过3次。

此条款所需满足得申报条件为:所述的“研发费用”均指经税务部门核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生物医药企业创新药(I 类新药)研发进入三期临床;医疗器械企业获得国内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已流片;其他类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占营业收入的 15%以上;企业专利主要布局在张江科学城;2019 年研发费用不少于50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万元;近3年营收状况良好。

降低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为:对创新型孵化器内的小微企业,按照2020年度空间使用实际面积、天数和所在区域的补贴标准计算;租赁工位的企业按照每个工位6平方米予以核算;单个企业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 米,年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

此条款所需满足得申报条件为: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张江科学城的小微企业;企业办公场所须在创新型孵化器;企业入驻创新型孵化器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企业在创新型孵化器内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企业具有经核定的一定的营业收入或研发投入。(校对/西农落)

责编: 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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