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决摩托罗拉,海能达输了53.34亿元,运气不佳还是技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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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无线星球有限责任公司(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 ),现在是康文森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CONVERSANT WIRELESS LICENSING S.à.r.l),还有类似摩托罗拉等在内的厂商提起专利诉讼,这其中有何玄机?又给行业带来哪些思考?

文/李俊慧

校对/陈莉

“53.34亿元。”

2020年3月5日(美国当地时间),就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Motorola Solutions, Inc.)在美国起诉海能达(全称: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美国相关公司窃取双向无线电技术方面商业机密的指控一案,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作出一审判决。

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判决海能达向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3.34亿元)。

2020年3月8日,作为上市公司,海能达对外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称,针对本次判决,公司将在时效期内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申请案件重审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动议;若法院未支持公司动议,公司将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上诉程序一般为期2-3年。

而在此之前,海能达已在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中,针对该案可能的败诉风险,对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约53.34亿元。

简单说,为了最大限度释放海能达败诉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可能产生的风险,一方面,海能达已将可能的判赔金额计提负债,另一方面,海能达也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那么,回顾海能达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之间的多年纷争,海能达在中美两地接连吃败仗,到底是“运气不佳”,还是“技不如人”?

运气不佳?对决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海能达已连输多局

2017年3月,以海能达及其美国公司涉嫌专利侵权为由,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分别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专利诉讼,涉及7项美国专利。

伴随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正式“专利亮剑”,宣告了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与海能达之间的“市场份额暗战”转变为“专利技术明战”。

2017年3月至7月,以专利侵权、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先后在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起诉海能达。

面对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发起的凌厉攻势,海能达并未“坐以待毙”。

一方面,在全球多个国家积极应对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的起诉,另一方面,海能达也在中国和美国发起一定的反击。

在美国,2017年8月至12月,海能达先后以专利侵权、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分别诉至美国俄亥俄州北部联邦地区法院和美国新泽西州联邦地区法院。

而在中国,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海能达先后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专利侵权为由,在北京、深圳、广州等多地对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提起诉讼。

截至目前,双方之间的诉讼大战部分已有一审判决结果。

1)美国市场:

2018年11月16日,ITC作出了最终裁决,裁定海能达对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专利号为7,369,869、7,729,701、8,279,991的3个美国专利的部分权利要求侵权,并针对海能达的侵权产品颁布了有限排除令和制止令。

2020年3月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认为海能达侵犯了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支付损害赔偿3.46亿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9亿美元,合计7.65亿美元。

2)德国市场:

2018年7月17日,曼海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海能达德国子公司在德国销售的部分对讲机产品的静噪和噪音抑制功能对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的1项德国专利造成侵权。

2018年11月20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海能达及其德国子公司在德国销售的部分对讲机产品的TDMA直通模式和虚拟集群功能组合对摩托罗拉的1项德国专利造成侵权。

3)中国市场:

2019年10月22日,就海能达诉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两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海能达的诉讼请求。

2020年1月,就海能达诉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也不构成拒绝交易行为。

截至目前,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海能达在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的诉讼对决和较量中,海能达吃到的败仗次数明显更多。

技不如人?海能达发明只有两少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

2020年2月17日,就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的诉讼,海能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

2020年2月25日,海能达在回复报告中称,“近年来,公司不断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和合规经营力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研发投入,并持续推出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公告”(epub.sipo.gov.cn)网站信息显示,截至2020年3月9日,海能达的发明公布数为455件,发明授权数为177件,实用新型数为227件,外观设计数为206件。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的发明公布数为175件,发明授权数为192件,外观设计数为39件。

可以看到,海能达的发明授权数明显少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仅为后者的92%。

而就海能达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之间的纷争,除去专用通信领域的市场份额之争,最大的冲突点就在于专用通信领域的技术较量,也就是在包括专利和商业秘密在内的实力比拼。

自2017年起,海能达就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产生专利纷争,不过,不论是2012年至2017年,还是2017年至2019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公布的“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榜单上,均属于“榜上无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OPPO于2015年就首次进入国内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排名前十榜单。而自2017年起,OPPO也是连续多上榜“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之列。

简单说,在技术密度高、专利壁垒厚的通信领域,加强自主研发是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招。

而在专用通信市场领域,加强自主研发也是实现差异化竞争的重要手段。

从专利申请和布局来看,海能达发明公布数2.5倍于其发明授权数,这足以说明海能达应该是逐年加大了技术积累和专利申请的力度。

不过,海能达常年无缘“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排名前十”或“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也足以说明其投入力度与华为、OPPO等相比,还相差甚远。

从专利质量来看,海能达的专利质量似乎也比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逊色不少。

截至目前,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不论是在主动起诉中,抑或是在被动应诉,都展示出拥有专利较好的“含金量”。

在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诉海能达专利侵权的系列案件中,共涉及10件涉案专利,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已在共计2件涉案专利的法院判决和4件涉案专利的ITC裁决中,都获得了胜诉,已决案件胜诉率达到了100%。

2017年11月8日,针对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持有的1项中国专利,海能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无效请求,2018年7月27日,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作出了“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书。

而在海能达起诉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专利侵权的系列案件中,在已有判决结果的部分案件中,海能达也未能如愿。

2017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海能达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和广州腾远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专利侵权,共涉及2项中国专利,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因其专利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向原告赔偿人民币5000万元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

2019年10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前述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海能达诉讼请求”,也就意味着海能达未能证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侵犯了其专利。

综上可知,海能达在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长达3年多的较量中,到目前为止,接连吃败仗的原因更多是“技不如人”,而非“运气不佳”,或受类似贸易摩擦等其他因素干扰。

因此,对海能达来说,既然技不如人,就需要沉下心练好技术“内功”,加强自主研发,积极参与标准制定,贡献技术力量,获得更多技术话语权。

而对于短期或阶段性遭遇的专利压制困境,其也可通过专利资产收购或达成专利许可合作等方式,寻求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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