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出售普莱德股权有利于规避潜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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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晚间,东方精工就此前收到的深交所《关注函》做出回复。

此份《关注函》主要是针对东方精工与重组标的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之四家原股东、普莱德等签署了《备忘录》,就普莱德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和利润补偿争议纠纷(以下简称“2018 年业绩补偿争议纠纷”)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进行具体问询。

深交所提出,普莱德原股东对普莱德2016年至2019年业绩进行了承诺,请说明你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出售普莱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东方精工回复表示,虽然普莱德原股东已经对业绩承诺期内普莱德的经营业绩和业绩补偿作出了相关承诺,但鉴于上述重大分歧和 2018 年业绩补偿争议纠纷的发生和存续,导致业绩补偿承诺的履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以其他适当方式寻求解决分歧、争议和纠纷是必要的。

由于仲裁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有可能会直接导致业绩补偿的难以履行,还将导致公司面临众多法律诉讼或仲裁,对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产生严重负面消极影响。

在存在争议纠纷和矛盾对峙的大背景下,如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普莱德原股东基于商业逻辑和自身利益的考虑,采取措施取消与普莱德的正常商业合作,将直接导致普莱德发生严重动荡,造成其业务经营无法正常开展、公司人员可能大量流失或失业,继而产生严重的负面社会影响。

上述情况的发生将严重影响东方精工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并可能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从而对东方精工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和普莱德四家原股东寻求以其他可行、合适的途径,以期尽快解决争议纠纷,是必要的。 

另外,深交所还在《关注函》中指出,在“一揽子”解决方案框架下,公司出售普莱德股权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东方精工认为,基于已发生的公司与普莱德原股东之间的 2018 年业绩补偿争议纠纷和矛盾对峙、2018 年以来普莱德所处细分行业的变化趋势以及未来普莱德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公司选择在“一揽子”解决方案框架下出售普莱德股权,有利于公司规避潜在的重大风险,回笼资金,并适时调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聚焦高端智能装备业务、提升各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性,进一步做大做强,继而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东方精工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公司质量。

责编: 邓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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