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0日,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公告。该草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
草案指出,关联人包括《深交所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法人、自然人和《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人士,关联交易包括多种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公司在审查批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尽量避免或减少、公平公正等六项原则,处理关联交易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董事及高管要关注关联人占用资金问题,独立董事需定期查阅资金往来情况。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有所不同,达到一定标准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部分关联交易需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一般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和董事需回避表决。
对于日常关联交易,草案规定了披露和审议程序,如首次发生要订立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数量众多的可预计总额并定期披露。连续关连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条款和限额,履行相关程序。此外,草案还提及可申请豁免或免予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以及子公司关联交易的适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