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汉宇集团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
制度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管理证券部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不得存在特定禁止情形。
任免方面,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聘任和解聘需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报告。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形时,应停止履职或被解聘。
职责上,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编制、重大事件报告、保密等多项工作,列席相关会议,有权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建立履职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未勤勉尽责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