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该制度明确,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H股募集资金管理依上市地规则执行。公司应审慎使用,确保与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真实准确披露使用情况。
在专户存储方面,公司应设专户,超募资金也存于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上,除金融类企业外,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及质押等。使用需严格审批,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出现特定情形需重新论证。可置换自筹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但均需符合条件并履行程序。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且变更后应投资主营业务。
公司会计部门设台账,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并披露情况。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和审计。违反制度相关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