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公告。
公告显示,股息类型为中期(半年期),性质为普通股息,财政年末为2026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为2026年6月30日,宣派股息为每10股14.11元人民币,股东批准日期为2026年4月3日。
派息金额为每10股16.29港元,汇率为1元人民币兑换1.15452港元。除净日为2026年8月6日,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之最后时限为2026年8月7日16:30,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由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3日,记录日期为2026年8月13日,股息派发日为2026年9月3日。股份过户登记处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位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公告还提及了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不同股东类型适用不同税率。此外,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于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曾毓群先生、执行董事潘健先生、李平先生、周佳先生、欧阳楚英博士及吴映明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育辉博士、林小雄先生及赵蓓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