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德龙激光发布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会于7月8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德龙激光会议室召开,94名普通股股东及代理人出席,持有表决权数量25,342,082,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24.6016%。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裕兴主持,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8名在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袁凌及财务总监李苏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此外,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等议案也获通过。还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样通过。
涉及重大事项,公告说明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1 - 10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有11项,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的张蕾、孙良才律师见证,律师认为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