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8日,通达电气发布《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该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2023年10月16日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2026年2月15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增长约324.95%达成业绩考核要求、7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均在80分及以上,对应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0,015股。
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拟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股限制性股票。该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元/股,经2025年半年度和年度派息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5.27元/股,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