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多议案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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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3日,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贸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年6月3日公告通知,于6月23日召开。原主持人董事长朱新爱因公未到场,由董事方培喜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4号楼1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23名,代表股份149,194,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646%。会议对六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48,367,043股,占比99.4456%;议案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148,169,343股,占比99.3131%,中小投资者同意6,725,298股,占比86.7767%;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48,370,543股,占比99.4479%,中小投资者同意6,926,498股,占比89.3728%;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112,820,188股,占比99.0145%,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同意6,627,242股,占比85.5115%;议案五《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148,082,943股,占比99.2551%,中小投资者同意6,638,898股,占比85.6619%;议案六《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12,818,944股,占比99.013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同意6,625,998股,占比85.4955%。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与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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