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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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收入与公司效益及目标挂钩,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结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初步确定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如公司业绩亏损,需在薪酬审议各环节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还可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

独立董事及未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发放董事津贴,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实际岗位确定薪酬。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被交易所谴责、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年度绩效薪酬发放;因财务造假等重述财务报告时,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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