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3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接受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显示,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仍为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