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3日,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4月23日,公司在相关网站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达15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公告完整披露提案内容。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5月22日15:00在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51,493,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542%。
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显示,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孙锋、孙耀忠、刘红玉、李江、赵书峰当选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边泓、胡战超、侯向阳当选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