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2日,风华高科发布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
本次股东会由风华高科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刊登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5月21日15:00在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8人,持有及代表股份273,212,217股,占比23.80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6人,代表股份173,666,880股,占比15.1345%。
会议对《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7项提案进行表决,各提案总表决同意比例均超99.9%,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比例也较高。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