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9日,珂玛科技发布《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发行上市已取得多环节批准和授权。2025年8月22日、9月10日及2026年4月13日,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2026年2月6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通过发行人申请;3月23日,中国证监会核发注册批复,有效期12个月,本次发行上市尚待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
发行人主体资格方面,珂玛科技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不存在须终止的情形,具备发行上市主体资格。
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15号指引》规定的实质条件。如发行人已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募集资金用途符合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