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律师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3月27日发布通知公告。会议于4月24日15:00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与定昆池二路十字向西200米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四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4月23日15:00 - 4月24日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6,603,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860%。会议审议的议案涵盖《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多项内容,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数占比大多达到99.95%,均获通过。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此外,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宁、尹应增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两人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