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7亿元可转债,提升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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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奥普特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为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

发行定价原则合理,债券利率及初始转股价格将根据市场状况等协商确定,转股价格调整有明确公式。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如具备健全组织机构、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等。

募集资金拟用于工业3D视觉传感器及智能硬件扩产建设项目、AI智能视觉解决方案系统研发项目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且主要投向主业。此外,公司还制定了赎回、回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等条款,保障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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