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台积电泄密案 4内鬼工程师遭判2到10年

来源:经济日报 #台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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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积电4名前工程师陈力铭、吴秉骏、戈一平、陈韦杰,因涉嫌窃取、外流台积电核心营业秘密遭中国台湾检方起诉并求处重刑,知识产权法院依违反安全法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局外使用罪、营业秘密法窃取营业秘密及刑法妨害电脑使用等罪,各判决4人分布为10年、3年、2年、6年。

陈力铭离开台积电后任职的TEL中国台湾分公司,后来也遭检方追加起诉,成为安全法起诉法人公司首例,先后求处1.2亿元新台币及2500万元新台币罚金,合议庭今判决TEL罚金1.5亿元新台币,缓刑3年,并赔偿台积电1亿元新台币、财政库5000万元新台币;TEL行销主管卢怡尹,因涉嫌指使陈立铭删除上传的台积电机密档案,被依刑法湮灭刑事证据罪判刑10月,缓刑3年。

据检方起诉,陈力铭原任台积电12厂良率部门工程师,离职后前往台积电半导体制造设备供应商、TEL行销部门任职,却为了替TEL争取成为台积电先进制程更多站点设备供应商,多次运用与吴、戈、陈等人同事旧谊,央求3人外泄台积电核心秘密档案,供陈男拍摄重制后,传送给TEL,用以检讨改进TEL的蚀刻机台。

事后台积电发现上述涉案工程师对公司机密档案有异常接触,经内部清查发现4人涉嫌窃取台积电“项次19”的“14nm以下制程之IC制造技术及其关键气体、化学品及设备技术”,于是向高检察知识产权分署起诉。

中国台湾检方调查后,认为4人涉嫌外泄攸关半导体产业命脉的核心关键技术,严重威胁中国台湾国际竞争力,起诉4人并各求处14年、9年、7年及8年8月重刑。侦查期间,陈力铭除坦承犯行,并供出陈韦杰涉案,被检方视为污点证人,于追加起诉时将其求刑减为7年。


责编: 爱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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