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薪酬考核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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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朗特智能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标准,确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其职责包括制定薪酬与考评方案、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董事会若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委员会建议,需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

决策程序上,需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提供资料,按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

议事规则方面,实行定期和临时会议制度。定期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召开,审查上年度考评和激励方案执行情况等,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临时会议按需不定期召开。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保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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