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龙腾光电发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旨在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披露程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制度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需依法及时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等。信息披露文件有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
定期报告分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符合特定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若与预告有重大差异要及时更正。
临时报告针对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等。发生重大事件应在规定时点及时披露,若筹划事项不确定可暂不披露,但最迟在事项确定时披露。
公司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担保等也有相应披露和审议要求。
此外,制度还涉及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豁免披露;明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程序及档案管理;强调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交易。